书名 : 溆浦县志
作者 : 溆浦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3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溆浦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的统一。
二、本志设编、章、节、目,少数章节设子目。体裁以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类专志)传(人物传记)为主,辅以图、表、录。
三、本志上限力求对各项事物的记述追本溯源,志其发端;下限止于1985年,少数事物适当下延。
四、本志收录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并以对社会贡献大、影响面广的革命烈士和英雄模范、知名人士等为主,以本籍人为主,以近、现代人物为主;对个别为历史唾弃的酷逆亦予立传,以警世人,教育后人。
五、所用史料力求翔实并经反复考证,一般不注明史料来源,仅对有两说并存的注明出处。
六、专有名称在一章中首次出现时均书全称,用括号注明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历史上已形成典故的事物,如“三藩之乱”、“敬日事变”、“三反五反”等则用括注或脚注加以说明。
七、朝代年号只在一节中首次出现时加注相应的公元纪年。除无年号或一个朝代有两个相同年号的冠以帝号外,余均不冠帝号。民国以前的年月用汉字,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年月用阿拉伯数码书写。
八、历史地名异于今名的用当时的地名并加注今名。历史计量单位均照实记载,未加换算。民国时期流通多种货币在其计量单位“元”后用括号注明“银元”或“法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