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饶平县志
作者 : 饶平县志编辑委员会
出版社 : 广东人民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4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饶平县志》由序言、概述、大事记、专志、图表、附录组成。专志设32篇168章545节。各篇原则上按社会分工和事物性质设立,不拘限于现行行政管理系统
二、叙事时间断限。上溯事业发端,下限至1987年。为反映改革开放成果,部分章节延伸至1990年。大事记延伸到1992年。
三、纪年。清代以前(含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括注公历年份。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年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简称“建国后”),用公历纪年。习惯所称“解放前、后”,行文称作“建国前、后”。
四、称谓。行政区划、地理、政府机构、职官名称等,均按当时的历史称谓古今地名有异者,注明今名。专用名词第一次出现时采用全称,并加注释,重复出现时采用简称。
五、数据和资料。本志书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采用历史地域数据。建国后,用县统计局历年公布数据。如统计局缺乏的,则选用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某一事实数据不一,难鉴是非的,则两证俱存,以资参照鉴别。志书力求采用准确文献资料,缺乏文献资料的,采用口碑资料,并加说明。
六、文体。本志书用现代汉语语体文记述。
七、数字书写和计量名称以及符号使用。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和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要求执行。个别地方为使语言通顺,仍用市制表达,如:“1963年,饶平县实现粮食、水稻千斤县”等。
八、入志人物,以“生不立传”为原则。《人物传》和《人物录》的编排,以卒年先后为序,卒年不详者,按其活动时间酌排。立传人物以本籍和正面人物为主,在世人物,采取以事系人方法,在有关章节中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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