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乐昌县志
作者 : 乐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社 : 广东人民出版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4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构成,以志为主,采用卷、章节、目结构。志前列概述、大事记,志后缀附录。全书分28卷105章312节。历次政治运动不设专章,散见于有关章节和大事记中。
二、本志贯彻“详今略古”原则,对解放前的历史,择要记述;对解放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和变化则着重记述
三、本志记述历史纪年,解放前采用旧纪年,每一节第一次出现的历史年号,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一律用公元纪年。乐昌解放日期为1949年10月19日。
四、本志上限不一,下限截止于1987年底,个别事目适当下延,大事记记述至1991年。
五、人物入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以本籍、正面、近现代人物为主,主要记载有贡献和重大影响的人物;亦收录个别反面人物,以供后世为戒。立传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为革命而牺牲的英雄烈士收入英名录。
六、本志所用资料,来自省、地、县档案馆、图书馆、旧志、家谱、历史文物和知情人提供的材料,经鉴别后入志。
七、行政区划及机关名称,均按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均用现在标准地名。
八、数字表述,凡可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采用原文古籍书刊,清代以前历史纪年、惯用语、缩略语等均用汉字。各项数字,般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统计局缺的,采用有关部门的数字。数据记载,保留两位小数。
九、本志内的度量衡单位,解放前的按当时习惯名称记述,解放后的计量单位按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的名称记述。1955年3月1日以前记述的人民币数字,已经折算新人民币数。
十、本志运用简称,在括号内注明全称。如“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