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揭阳市榕城区志
作者 : 贺益明主编;榕城区志编纂委员会编
出版社 : 经济日报出版社
书籍格式 : PDF
出版时间 : 1999
书籍清晰度 :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 无封页,正文完整 ·
凡例:
一、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附录四大部分构成。
二、专志釆取篇、章、节的结构方式;篇、章、节的篇幅依内容繁简而定,有的有“章”无“节”,而有的“节”中包括一些需分述的内容,用一、二、三……”加小标题表示。有的篇或章后面另有附录,是对这些篇章涉及的具体事件的说明、补充和印证,用“附”表示,有2篇以上附录的,用“附1”、“附2”表示。
三、本志上限为1991年12月7日,下限为1997年12月31日;1998年是榕城区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年,鉴于换届是区委、区政府的大事,是故本志在时间和技术可能的条件下于政治篇中跨下限记述了1998年5月揭阳市榕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1998年6月中国共产党揭阳市榕城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以及与此相关的情况。1998年的大事附记于“附录”。
四、鉴于今榕城区的地域基本上由原揭阳县时期的榕城镇、仙桥镇、梅云镇构成,“榕城区”是一个相对的新概念,因此,除了建制沿革、历史人物等部分必须涉及历史外,其余各专志均无法准确对应历史,而以1991年12月7日(实际上大多是以1992年5月1日各部门挂牌办公)为各类专志的肇始时间。
五、本志第二十八篇《人物》中的《知名人士传略》按以下原则编写和编排:(一)生不立传;(二)人传的人物包括出生于榕城在本地或在外地成就事业的人以及外地入籍榕城的名人。本志人物传的榕城名人基本上按今“榕城区”辖地范围酌定,但因八百多年来榕城与揭阳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个别古代出身于揭阳的人物虽不属今“榕城”的范围,却对榕城有深刻影响的,如罗万杰等,亦入传。
六、本志数字可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均用阿位伯数字。古代年代用汉字数字表示,并在其后加括号用阿拉伯数字注释对应的公元纪年,如: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民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在括号中注释对应的公元纪年,如民国13年(公元19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的度量衡单位一律用汉字表示,如公里、米、厘米、平方米、公斤、毫升,不用km、m、cm、m2、kg、m等表示;但温度、经纬度等则按标准化的阿拉伯字表示,如35°C不写作“三十五摄氏度”。